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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九江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4日 14:22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九江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有关事项的通知〉》(九人社字〔2023〕106号),现就我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及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需符合《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规〔2020〕6号)中所规定的竞聘条件,其中,业绩条件中社会影响类的最后一款,仅适用于与前款业绩相当的人员(业绩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申报竞聘2023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人员,其业绩和正高受聘年限计算到2023年11月30日止。2023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起聘时间以省人社厅审定时间为准。2023年11月30日前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需提供按照管理权限批准同意延迟退休的文件方可申报。

二、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需填写和提交以下材料:

①《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申报竞聘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表中只允许填写符合二级岗竞聘条件的业绩成果,正反打印并提供电子表格);

②《申报九江市专业技术二级岗业绩材料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单面打印并提供电子表格);

③支撑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其中,科研项目或课题需提供完整的立项和结题材料,受聘正高年限需提供首次兑现专业技术四级岗位工资审批表,所有业绩、成果、获奖、受聘正高年限等有效业绩材料须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二)各职称分委会对个人申报资格和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通过人员的相关材料于12月8日前统一报送至人事处职称科。申报人员材料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复核后,呈报学校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

(三)经公示无异议,报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职称分委会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对不符合二级岗位申报条件的人员一律不予上报。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8334028

 

九江学院人事处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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